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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本研)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3/10/16 15:20:21   点击数:  

物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学院依据《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开启学院本研评选批次。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3

(一)学生申请阶段(1016—1019日)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申请学生需填写《物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2022-2023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6(本科生),附件7(研究生),该表将直接用于学校评审),并于2023101917:00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本科生提交邮箱:2679849972@qq.com,研究生提交邮箱:840402934@qq.com。(文件和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申请奖项)。

特别说明:请同学仔细填写《一览表》中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扬华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一致.

(二)学院评审阶段(1020—1031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1-11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物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专项奖助学金共三类,包含常新奖学金、朴新教育物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助学金、朴新教育物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助学金(学生干部),具体评定方法见附件8物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专项奖助学金评定方法。

学院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评审时间节点同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一致。(学生只需在扬华申请,不需要提交一览表)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2023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请新老学院做好工作对接。

4. 2023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5.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为准。

6.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7.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工作组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