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证制作。根据有关电子注册文件的规定,研究生答辩通过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华社统一拍摄的相片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办理离校相关手续,由研究生院根据每月离校人员名单在月底统一制作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当月月底。
2、毕业证发放。毕业证制作完毕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研究生凭毕业证领取通知单到培养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
3、因故未参加统一时间电子注册照相的同学务必在答辩前两个月补拍电子注册照相,否则会因无电子注册信息而不能按期制作毕业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个人办理离校手续时应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核准,否则将因为错误信息而无法按时办理毕业证,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5、超过规定学习年限毕业的学生,其毕业证书不能进行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