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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一)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4/06/04 10:24:50   点击数: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20222021本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学将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德育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3级、2022级、2021级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学院开启批次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于63日前,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确定学生参评状态、辅导员配班设置,并开启学院批次(批次名称: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开展德育评价

请学院参评学生和辅导员于615日之前,完成班级同学互评和辅导员评价,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

1.手机端: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耗时约需2分钟。

2.电脑端: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耗时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建议先暂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辅导员可在德育评价成绩查询中查看学生是否完成互评和德育评价成绩,学生可在德育评价成绩查询中查看本人德育评价成绩。

请辅导员老师和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学生智育、体育、美育、劳育和发展性评价相关工作待后续通知。

2.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评价学年所在专业班级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专项工作联系人:龚高秦6636678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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