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1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经费的管理,现将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的使用通知如下:
1. 经研究决定,项目经费将划拨至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学校将于近期就项目经费使用出台相应管理办法。
2. 各项目负责人作为经费负责人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做好费使用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作为项目经费审批人做好项目审批、监督工作。
3. 为方便项目经费划拨工作,计划财务处已全部取消前期申请的报销预约单号,请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19日(星期三)前到犀浦校区综合楼228室领取纸质报销单据。
4. 待项目经费划拨至各项目建设单位后,教务处会以正式函件告知各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详细情况。
5. 定向支持项目和学院自筹项目不在此次项目经费划拨范围之内,具体要求请咨询相关单位。
特此通知,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66366244。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